2008年10月30日

去漫畫王當漫畫王

今個兒下午佑林 小媽和我來個漫畫王之約
我們捨棄了很young腳踏車之采青
看了3個半小時的漫畫
好開心
可是不過癮
單純想要熱中看漫畫的人不應該去漫畫王
太不划算了
租回家都還比較划算
我們三個人都掉進漫畫的世界
深深不可自拔
飲料只喝一杯
佑林這笨蛋還喝不到幾口
我們也不看電視
也不上網
更不講室內電話
只是一直翻漫畫翻漫畫
這麼單純喜歡漫畫的我們真是珍貴
漫畫王還是留給一個小時可以翻閱10本以上的速讀高手去
或者提供逃家少男少女及中年被裁員不讓妻子知道的男子一個掩護
總之
要看漫畫還是租回家好了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而且我們還一直喝那勞什子可樂
真是悔不當初阿
但是赤井秀一死了
OH no~~~